今天早上看到新聞說,有知名藝人要買40萬的明牌包給妻子當作結婚週年的禮物,我跟James說,就算我有兩億,我也不要這樣花。
我告訴James,如果我有很多錢,我要成立一間公司,可以讓人打零工,可以讓有需要工作,但是又無法長時間工作的人有機會。我要捐錢給法律顧問,專門幫助單親,孤兒寡母,受家暴的家庭可以站起來,這是我的想法。
James說,如果他有花不完的錢,首先要幫我買一台很安全又漂亮的車子,他一直想要幫我買一台拉風的紅色跑車,James覺得我配的上紅這個顏色,所以他幫我買過紅色的高跟鞋,紅色的手機,紅色的EPC,所以幫我買紅色的跑車是他最重要的事之ㄧ。
我說,當紅色的拉風跑車駛入校園,大家都爭著看是哪個靓女來了,打開門看到一個其貌不揚的少婦,人不如車呀,可是在他心中,只有紅色跑車,配的上我啦,哈哈哈,又放了一個閃光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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