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我不是很順服我的丈夫,老是有一些意見跟爭執,這是我的錯,畢竟我以前是一個人,自己做決定,判斷,自己負責,現在天塌下來,James幫我扛,我好好順服就好了,卻輕鬆的不選,硬要走難走的路,算是自討苦吃。
我的學生也是這樣,交代一件事情,照做便是,可是人都喜歡自己闡述,有些事情當然是可以這樣,問題是,有些事情聽權柄的,權柄幫我們負責,替我們擔當。但是我們卻喜歡加入自己的意見,打折,自己解釋,自己理解,自己當老闆。
當我在氣學生不乖時,我也在想,二姐牧師的順服CD裡所講的,以前不懂,幹麻這樣嚴格,後來才知道,見微知著,小事情不照做,大事情怎麼交代呢?每次學生被我念,不都是因為不順服嗎?
順服是絕對的,順服就是蒙福。
1 則留言:
祝你快快學會作個
順服、蒙福的妻子喔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