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7日

不講究穿

這當然是指James,不講究的意思是,他不挑選很昂貴的衣服或者是品牌服飾,而是挑他喜歡的。

我跟James結婚後,慢慢的把我的魔爪伸入他的衣櫥內,有意的想要取代他認識我前所添購的衣服,以彰顯做妻子的權利,所以有趁著去百貨公司買自己東西時,順便去男裝部晃晃,那種感覺很特別,代表我是替先生買衣服,走在男裝部,覺得很光榮。

因為是給James的驚喜,所以只好絞盡腦汁想他喜歡的款式,我記得那一次買了黑色的,紅色條紋,以及白色的襯衫,後來由他穿的頻率知道他的喜好後,就覺得幫他買衣服是苦差事,昂貴的衣服他不見得喜歡,常常我挑的款式給他看,他就一句話,醜,我只好默默的放回衣架上。

後來我學會一件事情,就是陪他逛完,他沒買,我改天專程去買起來,給他當禮物,這一招很好用,他喜歡的表情,我看了覺得很值得。還有就是善用網路購物,由我來支付,反正他是標準身材,一般尺碼的都合身,我至此得到一個結論,與其花大錢買昂貴服飾,但不如花時間鍛鍊健身。

沒有留言: